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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温州市第三届新闻奖教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www.rattsx.com 来 源: 时 间: 2009-5-6 14:49:05 浏览数: 284
温瓯教政〔2009〕59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温州市第三届新闻奖教金评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各直属学校(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表彰奖励从事教育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根据《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新闻奖教金评奖暂行办法》(温教发〔2007〕83号)和温教发〔2009〕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新闻奖教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第三届新闻奖教金优秀校长奖评选范围为在中小学(含公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任职年限满5年(指2009年9月10日前满5年)以上的现任校长(含副校长);新闻奖教金优秀农村教师奖评选范围为在除街道以外的建制镇中小学工作满8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新闻奖教金评奖暂行办法》第四、五条。
温州市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和已获新闻奖教金优秀校长奖、新闻奖教金优秀农村教师奖、终身班主任奖、师德楷模奖三项奖之一者不列入此次评奖范围。
二、推荐办法、程序
1.对象推荐
各镇(街道)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将第三届新闻奖教金优秀校长奖和新闻奖教金优秀农村教师奖评选推荐对象的材料上报区教育局政工科,各直属学校直接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政工科。
2.组织考核
区教育局对被推荐人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3.领导评议
区教育局领导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议,并按照推荐人选名额,投票确定推荐人选。
4.公示上报
区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以被推荐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市教育局政治处报送推荐人选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向全体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在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下,充分依靠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自下而上,把一贯执行教育法规、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真正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的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评选出来,保证评选质量。
各校要对违反师德规范的参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
新闻奖教金评选报送材料为《新闻奖教金优秀校长奖推荐表》或《新闻奖教金优秀农村教师奖推荐表》(详见附件1、2)和推荐书一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学校根据被推荐人事迹撰写),推荐人选相关学历、荣誉等证书复印件一份(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校对核实后逐件加盖印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要于5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区教育局政工科405室,将新闻奖教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发至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李崇兴OA邮箱。联系电话:88598182。
各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做好初评和推荐等有关工作,评选过程坚持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不按规定评选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评奖工作要确保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真正发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导向作用。
 
5.温州市第三届新闻奖教金优秀校长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6.温州市第三届新闻奖教金优秀农村教师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7. 《关于印发新闻奖教金评奖暂行办法的通知》
(温教发〔2007〕83号)
8. 《关于做好温州市第三届新闻奖教金、第二届终身班主任奖和第二届师德楷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温教发〔2009〕31号)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新闻奖教金  评选推荐  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30日印发
 
(在线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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